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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院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富有刚性成功追回国有土地滞纳金1800多万
时间:2018-08-27  作者:民行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西秀区院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转变以往检察机关只注重监督国土部门足额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模式,将监督重点拓展延伸到国土部门对国有土地受让人拖欠滞纳金的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上,成功办理两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西秀区国土局收回因企业迟延缴纳土地出让金产生的滞纳金1803.911万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2018年6月,西秀区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贵州安顺市长欣房地产、中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因迟延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产生滞纳金的情形。检察机关经调查查明,上述两家企业竞得位于安顺市西秀区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经西秀区国土局多次下达催缴通知,土地出让金已缴清,但因迟延产生的高额滞纳金久拖未缴。西秀区国土局作为法定的土地主管部门,负有追缴国有土地受让人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的职责, 因该局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催缴,致使企业一直拖欠滞纳金,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8年6月28日,西秀区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西秀区国土局发出两件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其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上述两家企业拖欠的滞纳金进行催缴,防止国家利益继续遭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西秀区国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抓好落实,同时与西秀区政府共同约谈欠缴企业,再次下达“催缴通知书”,要求企业及时缴清滞纳金,并于2018年8月21日书面回复西秀区院。截止目前,上述两家企业已及时把欠缴的1803.911万元国有土地滞纳金足额缴入国库。

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机关不仅督促行政机关成功催缴收回巨额国有资产,同时国土部门也借助检察建议力量,积极推动解决了长期想解决却不能解决的问题。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合力维护公益的结果,下步工作中,西秀区院将继续在国土领域深化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富有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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