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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近3年来通过督促起诉追回国有资产超过50亿元
时间:2014-09-28  作者:周以明 杨彰立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4月1日,贵州省检察机关召开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现场培训会

黔西南州检察院检察官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法制宣传  

  近年来,随着贵州“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5个100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剧增,一些拖欠土地出让金、财政扶贫贷款等情况时有发生。贵州省检察机关从2009年开始积极探索督促起诉工作。  

  今年1月起,贵州省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围绕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转让、人防工程异地建设、环保排污治理四个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同时加大对食品、卫生、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监督力度。  

  贵州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调研,广泛召开联席会议,宣传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审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保障。  

  在财政总收入7亿多元的小县城,未收回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竟然高达2亿多元,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而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职责,怎么办?当地检察机关积极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追回。据悉,贵州省检察机关以督促起诉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近3年来帮助追回国有资产超过50亿元。   

  摸底调研,“瞄准”到期未缴巨额土地出让金   

  2012年,黔西南州国土局以948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黔西南州诚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期限已过,国土局却没有履行收缴或追缴职责。该州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于2013年2月向该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其在30日内将出让金收回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督促起诉意见书得到了州国土局高度重视,他们迅速组织人员积极追缴。检察机关也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很快土地出让金被全部追回。这是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督促起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贵州“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5个100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剧增,一些拖欠土地出让金、财政扶贫贷款等情况时有发生。如何确保国家投入的钱一分都不流失?贵州省检察机关从2009年开始积极探索督促起诉工作。   

  工作启动之初,该省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重点领域进行了摸底调研,尝试在资金使用量大的财政、国土等部门开展督促起诉工作。   

  2011年2月,黔西南州检察院检察官到该州兴义、兴仁、安龙等县(市)及原顶效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对2008年至2010年以来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两年时间里有2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超过缴款期限。2012年,该州检察机关继续到国土部门调查核实,发现当年新产生近5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到期没有收缴;2013年,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国土、住建、环保、人防办等相关单位调查摸底,发现仅2010年至2013年该县未收回的国土出让金就高达2亿多元,而该县2013年财政总收入才7亿多元。   

  面对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行动起来。黔西南州检察院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督促起诉专项活动,近3年来,共督促起诉270件,追回国有资产11.2亿元。毕节市、遵义市检察院等在土地出让金、财政和金融借贷等领域也探索开展了督促起诉工作。   

  顺势而为,4个月追回国资33亿余元   

  贵州省检察院在总结该省督促起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后,决定从今年1月起,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并制定了开展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围绕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转让、人防工程异地建设、环保排污治理四个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同时加大对食品、卫生、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监督力度。全省检察机关上下联动,9个市、州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督促起诉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项活动启动后,截至4月底,该省检察机关已提出1409件督促建议,追收国有资金33.22亿余元。这也使得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督促起诉案件,近三年追回的土地出让金、财政信贷资金超过50亿。   

  专项活动中,贵州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真分析国有资产流失原因,正确处理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依法督促起诉的关系,做到监督不监管、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监督纠正:对于确因职能部门怠于履行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回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严格依法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收回;对于部分作为招商引资给予优惠的项目,积极向党委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避免简单处理影响发展稳定;对于因政府部门未兑现承诺造成拖欠的,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政策、履行约定义务,另一方面做好欠缴人工作,释明法律关系;对于部分项目投资大,一次缴清资金困难的,为避免因追收影响项目实施,一方面暂缓追收,帮助企业结合发展情况制定交款计划,一方面加强监督,一旦企业具备交款条件,立即督促企业依法补交。   

  “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更要服务;督促起诉不是目的,而是要先想尽办法堵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发生职务犯罪。”黔西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的这句话揭示了督促起诉的真实用意。贵州省检察机关在抓好督促起诉的同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帮助相关部门从机制层面发现和弥补社会管理漏洞,铲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   

  兴仁县检察院在调查一欠缴土地出让金案件时,发现开发商连出让保证金都没有交足,项目实施存在巨大风险,立即向该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收回土地重新拍卖,并追收拖欠的保证金,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黔西南州检察院在督促起诉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提出的检察建议引起地方政府重视,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城区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活动。   

  乘势而上,督促起诉长效机制应运而生   

  “检察机关为我们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之前,我们为按时收缴土地出让金可谓用尽了一切办法,打电话、发短信、上门催缴等,但对一些‘老赖’就是不起作用,检察机关介入后,我们的压力也减轻了。”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正处级干部张静说。督促起诉取得的明显成效,使相关部门从最初的不理解和回避转变为大力支持和主动配合,有的甚至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不少欠缴企业和个人也主动缴清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督促起诉成果,促进督促起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贵州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调研,广泛召开联席会议,宣传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审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保障。   

  毕节市检察院与银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开展督促(支持)起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该市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每季度向检察机关报送其管辖范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由检察机关督促金融机构提起诉讼;黔西南州检察院与该州国有资产管理局会签了《关于积极运用检察民事督促起诉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意见》,对通过民事督促起诉方式保护国有资产作出具体规定;黔东南州检察院先后与该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土局会签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国有资金追收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兴仁县检察院与该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六部门会签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协调机制》,联合行政部门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督促还款期限内,土地出让金或起诉书必须要见到其一,否则反渎部门就会及时跟上。”兴仁县检察院检察长唐力说。专项活动中,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加强对外联系的同时,还注重民行、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控申等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自侦部门,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形成了监督合力。

  (原标题:国家的钱一分也不能流失 贵州:近3年来通过督促起诉追回国有资产超过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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