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秀区检察院仅用3个小时就以涉嫌滥伐林木犯罪从快批准逮捕了两名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
据悉,在2015年11月底,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杨某乙二人向安顺市西秀区岩腊乡某村的三名村民分别购买了三小片树林,且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该片树林的林木共计276桐。12月7日,西秀森林公安接群众举报后,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杨某乙抓获。经勘验检查,砍伐的276桐树木,材积为9.3674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13.9396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第二款规定,两男子滥伐林木行为以及数量已构成犯罪。
西秀区检察院就此结合贵州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和中共西秀区委林业大会的精神,具体落实运用到案件办理中。该院检察官在接到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卷宗后,迅速、仔细审阅案件材料,仅用3个小时就以涉嫌滥伐林木犯罪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杨某乙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