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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8-06-27  作者:计划财务装备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刑事检察。负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并决定是否逮捕;负责审查本院侦查部门提请逮捕,以及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并逐级上报有决定权的检察机关决定是否逮捕或延长。负责对公安机关和其他检察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刑事案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2、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及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执行活动和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诉、撤案等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人员构成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编制数为122名(包含11名工勤编制),均为行政编制。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37人,其中改革后退休9人,无离休人员。

第二部分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同期增加672.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2000.57万元,同期增加189.6万元;上年结转1191.21万元,同期增加483.32万元。收入增加原因为:今年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同期增加67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17.17万元,同期增加401.68万元;公用支出180.15万元,同期增加20.8万元;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292.93万元,同期增加250.44万元,支出增加原因为:今年人员经费增加,采购增多、项目建设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收入2871.44万元(含上年结转1173.81万元),占总收入8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39.86万元,占总收入4.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85.79(含上年结转7.35万元),占总收入2.69%;住房保障支出收入94.69万元,占总收入2.9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功能分类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同期增加672.92万元),其中:检察行政运行支出1578.51万元(占总支出49.46%),同期增加398.76万元,司法体制改革增加工资、绩效奖金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7.93万元(占总支出26.56%),同期减少194.56万元,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功能分类改为其他检察支出,故支出减少;其他检察支出445万元(占总支出13.94%)。同期增加445万元,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功能分类改为其他检察支出,故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86万元(占总支出4.38%),同期增加5.96万元,该增加为人员工资增加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51万元(占总支出2.52%),同期减少2.51万元,该减少为人员减少所导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8万元(占总支出0.17%),同期增加2.6万元,该增加为去年结转资金所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94.69万元,同期增加14.99万元,该增加为人员工资增加导致。

3、支出预算情况项目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1898.85万元,占总支出59.49%,项目支出1292.93万元,占总支出40.51%。基本支出增加422.48万元,司法体制改革增加工资、绩效奖金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50.44万元,今年增加物业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分级保护项目等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同期增加67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000.57万元,同期增加189.6万元;上年结转1191.21万元,同期增加483.32万元。收入增加原因为:今年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191.78万元(同期增加672.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71.44万元(同期增加649.2万元),司法体制改革增加工资、绩效奖金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物业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分级保护项目等的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6万元(同期增加5.96万元),该增加为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79万元(同期2.77万元),该增加为人员经费增加所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94.69万元(同期增加14.99万元),该增加为人员工资增加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319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85万元,占总支出59.49%,项目支出1292.93万元,占总支出40.51%。基本支出增加422.48万元,司法体制改革增加工资、绩效奖金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50.44万元,今年增加物业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分级保护项目等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189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6.6万元(包含工资奖金津补贴109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5.65万元、住房公积金94.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85.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2.25万元(包含办公费142.23万元、接待费5万元、公车运维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1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8.89%;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个,人数0人,因公出国(境)费为 0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元,下降比率为0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西秀区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具体部门。

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接待费5万元,用于接待,其中国内接待30批次,700人次,共5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万元。与上年比较五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16辆公务用车进行机要、应急及办案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预算表为0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西秀区检察院日常办公经费与办案费是共同预算,以项目经费的形式拨入,因此没有单独列出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金额。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86.95万元,其中:货物类46.95万元(预算资金3.2万元,结转资金43.75万元);服务类160万元(均为预算资金);工程类80万元,资金来源为结转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西秀区检察院占有使用固定资产860.38万元,其中不包含房屋建筑物。单位使用的办公楼因尚未结算,故为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资金为3816.5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西秀区检察院2018年没有申报项目预算,无项目预算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292.9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2.61万元,上年结转960.3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含办案费、办公费、购置费、聘用人员经费、出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中2018年购置费预算支出总额为286.95万元(含物业管理费90万元),民警加班费5.11万元,聘用人员经费为70万元(含工资、医保、公积金),办案费200万元,办公费200万元(含办公耗材、水电费、邮寄费等),出差费、培训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8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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